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条例》修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团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的经验成果,注重同党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团章等法规制度相衔接,同共青团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新征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条例》形成总则、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课程教材经费、考核与评估、纪律与监督、附则共9个章节,条文总数共43条。新一轮《规划》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遵循和主题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提升团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共8个部分、设置9个专栏,明确了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加强政治训练和履职能力培训作出专门部署,对团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网络培训体系建设、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深化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部署安排。(2024年1月5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新时代新征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制定本条例,旨在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共青团落实落地,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在全面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基础上,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开展。第三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一)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铸牢团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的重要要求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始终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
(二)坚持按需施教。围绕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把培训需求调研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团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三)坚持分级分类。按照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的方式,构建科学完备、系统集成的团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不断增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四)坚持学以致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团干部教育培训中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团干部加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改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五)坚持从严治训。将严和实的要求落到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依规依法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第五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共青团中央领导下,由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分级管理,各系统行业团组织分工负责。各级团的组织部门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责。第六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团的干部。团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团干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按照要求参加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另外参加共青团专题培训、集中轮训、任职培训等教育培训。第八条 团的领导机关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应当每5年内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或者180学时以上的共青团系统性培训,乡科级以下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每5年内累计参加共青团培训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团的基层组织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含)以上干部应当每5年内到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个月或者180学时以上的共青团系统性培训。各领域基层团干部每5年内累计参加共青团培训不少于5天或者40学时。第九条 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团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当享受在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超过的应当予以退学。
第十条 团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注重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团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第十一条 理论教育立足于团干部思想理论武装,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讲清楚“两个结合”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教育引导团干部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帮助团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掌握党的青年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的青年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第十二条 党性教育立足于团干部政治品格锻造,帮助团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坚持用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团干部,坚持用共青团百年来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光荣传统教育团干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开展政德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团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第十三条 履职能力培训立足于团干部实战本领提升,围绕“国之大者”,加强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团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青年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提高团干部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能力。开展党领导下的中国青年运动史、团史教育培训,开展党内、团内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解读培训,开展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等纪律教育培训,帮助团干部更好掌握党的青年工作理论和青年政策、青年群众工作路径方法等。